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4497-2024《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

时间:2024-09-03  来源:工信部   点击:
GB 44497-2024《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数据记录、数据存储和读取、信息安全、耐撞性能、环境评价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M和N类车辆配备的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将为事故责任认定及原因分析提供技术支撑,有利于促进自动驾驶技术进步。
2024年8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GB 44495-2024《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和GB 44497-2024《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也是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等要求,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9年起即立足我国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管理需求、产业发展实际和技术进步需要,陆续启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并在研制过程中与联合国UN R155《关于就信息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方面批准车辆的统一规定》和UN R156《关于就软件升级与软件升级管理体系方面批准车辆的统一规定》等国际法规充分协调。其中:
 
GB 44495-2024《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规定了汽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外部连接安全、通信安全、软件升级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M类、N类及至少装有1个电子控制单元的O类车辆,对于提升我国汽车产品的信息安全防护技术水平、强化产业链风险防范和应对网络攻击的能力、筑牢汽车信息安全防护基线具有重要意义。
 
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规定了汽车软件升级的管理体系要求,以及用户告知、版本号读取、安全保护、先决条件、电量保障、失败处理等车辆软件升级功能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具备软件升级功能的M类、N类和O类车辆,为规范车企软件升级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落实软件升级监管政策奠定坚实的标准基础。
 
GB 44497-2024《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数据记录、数据存储和读取、信息安全、耐撞性能、环境评价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M和N类车辆配备的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将为事故责任认定及原因分析提供技术支撑,有利于促进自动驾驶技术进步。
 
本次发布的三项标准是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创新成果与经验总结,对提升智能网联汽车安全水平、保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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