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2)
时间:2021-01-14 来源:工信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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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六)融通应用深化行动。
行动内容:
25.加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大型企业引领推广、中小企业广泛应用的融通发展模式,鼓励领先企业推广供应链体系和网络化组织平台,打造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带动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能力提升和订单、产能、资源等共享。
26.加快一二三产业融通发展。支持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推广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先进生产模式、资源组织方式、创新管理和服务能力,打造跨产业数据枢纽与服务平台,形成产融合作、智慧城市等融通生态。
专栏6:工业互联网融通应用工程
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推动集聚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培育推广一批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赋能中小企业。实施一二三产业融通发展计划。鼓励开展融通应用示范培训宣贯,支持建立一批面向医疗、教育、金融等领域的融通应用展示中心。鼓励开展工业互联网融通应用大赛,探索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一二三产业融通集成应用场景,打造产融合作、工业旅游等典型模式。持续开展行业融合应用试点示范。在流程制造行业普及高价值设备资产管理、安全环保管理优化、全流程一体化优化等模式,提升装备装置、控制系统的数字改造与连接水平。在离散制造行业推广在制品质量检测、设备健康管理、规模化定制、供应链追溯、跨领域融通服务等模式,推动企业加快生产全过程数字化改造与精准管控。支持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龙头企业等制定发布行业应用推广指南。
时间节点:到2023年,面向重点行业形成150个左右行业特色明显、带动效应强的融合应用试点示范。打造一批支撑融通应用的模型资源库与服务平台,形成40个左右融通应用典型场景。
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应急部、国资委。
(七)关键标准建设行动。
行动内容:
27.强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工业互联网标准协调推进组、总体组、专家咨询组作用,系统推进工业互联网标准规划体系研究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标准化重要事项的统筹协同。
28.完善标准体系。结合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趋势,完善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明确标准化重点领域和方向,指导标准化工作分领域推进实施。
29.研制关键标准。加快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典型应用等产业亟需标准研制。强化工业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GB/T39551-2020),提升行业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推动工业互联网知识产权数量、质量同步提升。
30.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等国际组织活动及国际标准研制,加强与国际产业推进组织的技术交流与标准化合作,促进标准应用共享。
专栏7:工业互联网标准化工程
实施工业互联网标准引领计划。加快制定网络、平台、安全体系架构、通用需求、术语定义等基础共性标准。加快制定“5G+工业互联网”、网络信息模型、工业大数据、安全防护等关键技术标准。加快制定面向原材料、装备、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标准。实施工业互联网标准推广计划。推进标准在重点行业和企业中应用,开展企业工业互联网标准符合度评测,以及行业标准应用水平评估评价工作。提升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标准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创新技术成果向标准转化。
时间节点:到2023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工业互联网标准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统一、融合、开放的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完成60项以上关键标准研制。
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
(八)技术能力提升行动。
行动内容:
31.强化基础技术支撑。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工业互联网基础理论研究,提升原始创新水平。鼓励信息技术与工业技术企业联合推进工业5G芯片/模组/网关、智能传感器、边缘操作系统等基础软硬件研发。加强工业机理模型、先进算法、数据资源的积累、突破与融合。
32.突破新型关键技术与产品。支持领先企业加快网络、标识、平台与安全的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推动边缘计算、数字孪生、区块链等与工业互联网的融合技术研究,加强融合产品及其解决方案的测试验证和商业化推广。
33.以新技术带动工业短板提升突破。加强5G、智能传感、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对工业装备、工业控制系统、工业软件的带动提升,打造智能网联装备,提升工业控制系统实时优化能力,加强工业软件模拟仿真与数据分析能力。
专栏8:工业互联网技术产品创新工程
加强工业互联网基础支撑技术攻关。支持工业5G芯片模组、边缘计算专用芯片与操作系统、工业人工智能芯片、工业视觉传感器及行业机理模型等基础软硬件的研发突破。实施技术产品创新突破计划。攻克5G与TSN等新型网络、新型标识与可信解析、平台数据模型管理与应用开发、基于人工智能的安全防护等工业互联网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研发新产品。加强对工业互联网与传统技术的融合与带动提升。鼓励装备企业综合运用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自主作业、云端协同作业等智能化装备。鼓励工业软件企业基于平台打造功能组件和数据模型灵活组织复用的软件产品,带动设计仿真、工艺优化等功能强化。支持信息技术与自动化企业打造边缘控制器、边缘云与智能网关,推动边缘计算与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过程控制系统的融合,构建具备智能计算与实时优化能力的边缘工业控制系统。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支撑。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为技术创新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支撑。
时间节点:到2023年,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技术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工业5G芯片/模组/网关、边缘计算芯片等基础软硬件产品基本成熟。
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知识产权局。
(九)产业协同发展行动。
行动内容:
34.培育领先企业。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企业,带动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和前沿创新能力整体提升。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面向重点行业与典型场景打造整体解决方案和集成技术产品。培育工业互联网运营服务商,提升网络运维、行业应用推广等运营服务能力。
35.强化主体协作。支持建设面向工业互联网供应商分类分级、产业运行监测、发展成效评估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安全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开展新技术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做大做实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广泛汇聚市场主体,开展产业务实合作。
36.开展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充分考虑工业互联网的融合性,持续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遴选,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促进东北、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引导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聚焦主业,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和融合创新引领能力。鼓励各地建设“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探索具有地区及产业特色的发展模式。
37.建设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面向区域产业特色,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搭建线上线下结合的创新体验环境,促进平台供需精准对接和协同创新。
38.建设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加快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国家示范区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打造一批协同效应显著、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区。
专栏9: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培育工程
培育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一批围绕工业互联网重点领域的通用供应商、具备细分场景技术优势的专业供应商、与行业知识经验及需求深度结合的行业供应商。定期发布供应商名录,打造多类型的供应商资源池。加快解决方案应用推广,促进方案的不断丰富完善。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联合共建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试验验证与产业化推广,壮大跨界协同创新生态。建设10家左右各具特色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形成覆盖全国的创新中心网络。建设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供应商能力分级、企业评估等综合服务。汇集供应商资源与企业需求,促进精准对接。打造数据资源池,提供工业数据资源分类分级、数据资产与算法库管理等服务。
时间节点:到2023年,培育一批核心技术创新引领企业,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打造100个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遴选5个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10个“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建设一批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布局一批工业互联网示范区。
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十)安全保障强化行动。
行动内容:
39.依法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实施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责任要求和标准规范,强化指导监督,深入开展宣标贯标、达标示范,遴选安全优秀示范企业。强化逐级负责的监督管理制度,指导省级主管部门加快建立属地重点联网工业企业清单和重要数据保护目录,督促企业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供应链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通信主管部门建设属地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完善态势感知、事件通报、整改落实的闭环管理。加强对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APP的安全检测评估。
40.加强网络安全供给创新突破。强化协同创新,针对PLC、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远程信息处理器(T-BOX)等关键核心领域,鼓励重点网络安全企业和工业企业联合攻关,打造具备内嵌安全功能的设备产品。加快密码应用核心技术突破和标准研制,推动需求侧、供给侧有效对接和协同创新,推动密码技术深入应用。优化服务供给,支持云服务企业、网络安全企业在重点城市联合建设安全运营服务中心,实施中小企业“安全上云”工程。面向装备、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支持工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安全公共服务平台。针对流程工业、离散工业差异化特点,加快形成优秀安全解决方案和供应商目录,实现供需快速精准对接。
41.促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园区布局,打造资源汇聚、要素共享的网络安全“双创”环境和孵化基地。推进强链优链,培育一批网络安全龙头企业,在智能制造、车联网等细分赛道孵化一批“高精尖”特色安全企业,带动安全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强化先进引领,开展试点示范,遴选安全智能工厂、网络安全创新应用先进示范区,提炼推广最佳实践。
42.强化网络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强化企业自身防护,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建设集中化安全态势感知和综合防护系统,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能力。强化区域监测保障,指导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属地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在线监测等技术手段建设,扩大监测范围,丰富平台功能。支持重点城市加快“5G+工业互联网”安全大脑建设。增强京津冀、长三角、成渝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联动保障能力。提升国家平台协调服务水平,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强化态势分析,打造多方联动、运行高效的技术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工业互联网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能力建设。
专栏10:工业互联网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企业网络安全能力贯标计划。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分类分级系列安全标准规范,明确企业设备、控制、网络、平台、应用、数据等的安全防护基本要求,开展PLC等重点设备、SCADA等重要系统、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动态安全检测评估。各省级(重点城市)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企业调研,开展企业分类分级,制定重点企业清单和重要数据保护目录。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宣标贯标,企业实施达标自评估和安全改造,遴选一批贯标示范企业。实施技术保障能力提升计划。打造“两库一机制”,围绕原材料、装备、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建设汇聚安全漏洞、恶意代码、勒索病毒等信息的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漏洞库,完善涵盖工业协议、设备指纹、IP/域名、重要系统等的基础资源库,搭建一批网络安全测试环境和攻防演练靶场。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协同处置等闭环工作机制。
时间节点:到2023年,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在全国范围深入推广。面向原材料、装备、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遴选百家贯标示范企业。建设20个集约化安全运营服务中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点行业安全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工业互联网重点应用领域打造10个网络安全创新应用先进示范区。
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国资委、能源局、国防科工局。
(十一)开放合作深化行动。
行动内容:
43.营造开放多元包容的发展环境。加强与主要国家、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接合作,建立和培育政府间、国际组织、产业组织及企业间的多样化伙伴关系,推动多边、区域等层面政策和规则协调,共同探索数据流通、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全球治理体系建设。
44.全面推动多领域、深层次国际合作。指导国内企事业单位、产业组织等与国外企业、机构在技术标准、资源分配、业务发展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支持国内外企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区域开展新模式新业态先行先试。鼓励有能力的单位通过设立海外分支机构等形式,为国内工业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专业服务。支持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时间节点:到2023年,与欧盟、“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建立工业互联网交流合作机制。
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1.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发挥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的统筹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依托工业互联网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咨询。
2.加强政策成效评估。健全任务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等重点工作的过程管理、绩效评估和监督考核。定期考核试点示范项目、产业示范基地等,做到能上能下,动态调整。
3.开展产业监测评估。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统计监测体系,指导各地建立完善本地区统计监测工作及上报机制。健全工业互联网发展成效评估机制,推动国家、区域、产业等评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定期发布工业互联网发展指数。
时间节点:按年度发布专项工作组工作计划。滚动开展工业互联网发展成效评估和产业监测评估。
责任部门: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二)健全数据管理。
4.建立健全规则。探索建立工业数据确权、数据流通、数据安全等规则规范,落实《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引导数据共享与流转,充分挖掘数据价值。
5.推动开放共享。推进工业数据全生命周期处理、分类分级、评估交易等标准制定。支持企事业单位、产业组织等在重点行业建立工业数据空间。发布工业互联网数据共享行动计划,引导数据有序开放共享。
6.促进交易流通。有序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国家标准贯标,增加有效数据供给。研究制定工业数据交易合同指引,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促进数据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时间节点:到2023年,推进工业互联网数据共享行动,推动工业知识数据化沉淀,在不少于3个重点行业探索建立工业数据空间。
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宽资金来源。
7.加大财税政策支持。持续利用财政专项资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鼓励地方通过设立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风险补偿基金等手段支持产业发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8.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融资。鼓励工业互联网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票据、订单等动产质押融资方式融资。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等加大对工业互联网初创企业投入力度。支持保险资金、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原则,投资工业互联网相关产业基金。
9.创新产融合作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与工业互联网企业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开展合作。探索建立基于生产数据的增信系统,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时间节点:按年度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持续开展基于数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责任部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人才保障。
10.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建设运营“产业人才大数据平台”,定期发布工业互联网领域人才需求预测报告,编制工业互联网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为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技术技能人才提升业务素质和实现良好就业提供参考。
11.推动人才选拔评价。鼓励企业制定人才评价规范,开展技术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12.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和指导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工业互联网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校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培养工业互联网领域未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专业研究院或交叉研究中心,加强共享型工程实习基地建设,支持高校建设若干现代产业学院,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工业互联网技术技能人才。
时间节点:2021年完成工业互联网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编制。按年度发布工业互联网领域人才需求预测报告。按年度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继续举办全国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技能大赛。到2023年,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批共享型工程实习基地。
责任部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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